(一)环保要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》、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要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畜禽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省环保厅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《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,必须进行环评。
如何开展环评网上备案工作:
第一步:打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
第二步:首页页面右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众服务平台
第三步:点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众服务平台点击环境影响评价
第四步:进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
第五步:进入注册后按操作程序操作
第六步:打印环评备案表。
(二)备案要求
(三)禁养区划定
1.基本农田保护区。
2.禁养区:一是城镇建成区、规划区和新农村集中住宅规划区;二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;三是风景名胜区;四是自然保护区;五是历史文物遗迹保护区;六是工业园区;七是重要河流岸带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;八是林地。
3.选址:做到“五个远离、三个选好、一有”
远离居民区、远离公路铁路、远离其它养殖场、远离屠宰场、远离特殊场所。
要选择地势高向阳通风好的地方、选择水源好的地、选择电力、公路方便和排水好的地方。
有匹配消纳粪污的土地。
(四)防疫合格要求
1.场区周围建有围墙。
2.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,长4米、深0.3米以上的消毒池。
3.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,并有隔离设施。
4.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,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。
5.生产区内清洁道、污染道分设;
6.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。
(五)规划布局要求
1.朝向:牛舍以坐北朝南或东南(即长轴东西向)。
2.功能分区:场区内办公区、生活区、生产区、隔离区、粪污处理区完全分开,布局合理,管理区、生活区处于上风向,粪污处理区处于下风向。
3.生产区:阶段饲养分设,育肥场有育肥牛舍,有运动场(≥6平方米/头),或母牛繁育场有单独母牛舍、犊牛舍、育成舍、育肥牛舍,有运动场(≥15平方米/头)。
4.净道、污道严格分开。